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哈尔滨市商品房限购规定,在哈尔滨市区范围内买房是有限购要求的。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松北区,香坊区,呼兰区,平房区。另外哈尔滨还辖有阿城市,尚志市,五常市,依兰县,延寿县等一共十二个县或县级市。(以下简称“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未满十八周岁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同一身份自然人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哈尔滨买房落户申请条件为在哈市购买住房(包括商业用房)或判决、依法抵债、继承等获得的住房(包括商业用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材料需要:1. 落户申请;2.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以及复印件;4.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5. 未成年子女在户籍地未落户口的需提供依法取得的《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带子女落户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民事调解书)原件以及复印件;6. 判决、依法抵债、继承获得的住房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的,需出具判决、依法抵债、继承等相关手续原件以及复印件。办理地点在:1. 申请人居住地派出所;2. 哈尔滨市户口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