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案由一般有:
1、人格权纠纷。
2、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3、物权纠纷。
4、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5、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6、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7、海事海商纠纷。
8、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9、侵权责任纠纷。
10、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一、新的医疗纠纷诉讼期
根据最高人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规定,医疗纠纷的案由有两种,一种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种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二、经济仲裁受案范围是什么?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是指由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这在产品质量责任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见之较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一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作出判决或由机关作出决定,放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三、房产纠纷包含什么类型?
房产纠纷包含以下类型:
1、商品房预售纠纷;
2、单位集资房和已参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出售纠纷;
3、私有房屋和二手房买卖纠纷;
4、商品房出售纠纷;
5、房地产权属纠纷、房屋赠与、互易和继承纠纷;
6、房地产权属纠纷、房屋赠与、互易和继承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当事人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