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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成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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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合伙企业需要有如下的构成要件:

1、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开公司需要有董事吗

合伙企业不需要成立董事。因为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有没有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需要有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需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三、两个人合伙做生意怎么写合同

既然是合伙做生意,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相关合伙事宜,当然就应该写合伙合同。合伙合同通常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合同.这一合同具有确定合伙内部关系的重要作用,合伙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合伙财产共有原则,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则和无限连带责任原则。《合伙企业法》第1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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