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是挪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服。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