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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工程项目合同(3篇)

来源:桥徳财经网

2024工程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

  其它技术要求:

  第四条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

  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3.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__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方各执__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2024工程项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施工项目材料采购合同。

  第一条采购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2.采购材料的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国家标准执行

  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

  (2)按部颁或行业标准执行。

  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3)当不存在相关的国家标准、部颁或行业标准时,按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采购材料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本合同采购的材料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采购材料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

  3.乙方供应的材料数量由甲方在收货现场根据本合同、送货凭证与实物进行核对。误差超过_______________%,由甲乙双方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4.流体性或现场难以核对数量的材料(如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等)按理论计算量加___________%的损耗系数计量。

  5.甲方发现乙方故意或屡次供货量不足,有权要求根据所核对到货材料的实际数量与乙方进行结算并支付材料采购款。散装材料(如散装水泥、砂、石、三渣、沥青混合料等)发现供货量不足情况的,甲方可以根据所抽查的单车实际数量计量全部供货量,并按此数量支付材料采购款。

  第三条采购材料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采购材料的交货、运输及质量证明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送货(运输费由方承担);

  (2)甲方自提自运(运输费由方承担)。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5.交(到)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6.乙方在供货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材料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证明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材料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的________________天/(小时)内。

  2.验收标准(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及约定的标准、规范。

  3.验收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所隶属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部/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________________项目管理部/___________________中心,

  4.验收内容:____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包装(如有)、生产厂家、质量证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复试或检测。

  5.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包装(如有)、生产厂家由指定验收单位现场相关人员目视检验;材料数量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验收;质量证明由指定验收单位现场相关人员接收并核对;复试或检测由指定验收单位现场相关人员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抽样送检。

  6.在验收中发现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经复试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调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工期延误、返工、返修及相关方的索赔),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赔偿。

  7.如果在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对验收标准发生争议,以实际的产品使用方要求为准。

  第六条材料款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签定后_______________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2.合同签定后先付采购总额的_______________%预付款,供货过程中按月付清当月经验收合格供货数(扣除相同比例预付款)的___________%款项,全部材料到齐并验收合格后的___________天内付清余款。

  3.全部材料到齐并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__日付清全部款项。

  4.全部材料到齐并验收合格后在_______________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每月支付全

  部款项的_______________%。

  5.全部材料到齐并验收合格后在__________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其中第一个月支付全部材料款的___________%,第二个月支付全部材料款的___________%,第三个月支付全部材料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直至付清为止。

  6.其他约定的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对采购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妥为保管,并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材料款。六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当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损坏的,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逾期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要求。

  第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供应材料质量证明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责任致使供货时间延误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赔偿。

  4.乙方所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实际供应材料的价格结算或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除支付给甲方本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外,并按本条第2款约定执行。

  5.乙方因材料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6.因材料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约定由甲方自行造成的,甲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8.乙方逾期交货,除按本条第3款执行外,甲方仍需要该材料的,乙方应按甲方重新提出的时间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规定交货日期后的15天内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乙方在采购材料的合同洽谈、履行及资金结算与支付过程中,不得向甲方有关人员施以礼金、礼品、回扣、中介费、旅游、宴请、娱乐等手段,以谋取己方利益或得到不应有的待遇。一旦出现上述行为,甲方将立即中止合同洽谈或履行,并将乙方从甲方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清除。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要求变更交货日期而增加乙方费用的,应酌情给以补偿。

  3.甲方自提材料未按乙方通知的时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承担乙方

  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的利息,并按延期付款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指令,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人民起拆。管辖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它

  1.按合同约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本合同约定的办法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甲方必要时可以扣留乙方已送达收货地点的材料予以抵扣。

  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否则由变更或终止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的,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

  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2024工程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合同书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资金来源:

  4.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及预算中所规定内容。

  二、合同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施工质量及检验

  1.施工材料及设备需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得使用于本工程。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与支付方式

  1.合同暂定工程量见附件1,合同含税价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已按规定计算并列入合同价内。双方涉及的规费、税金由各自承担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合同为含税单价计价方式,包工包料,并按约定单价进行套用。。

  3.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按现行计价规定及定额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发包人发出的预算书里面当期的《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参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玉林市及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均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经发包人或玉林市造价管理站询价后确定。

  4.关于合同价款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双方确认工程量及结算总价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结算总价的100%。

  (3)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需在付款前开具本工程结算价全额的税率为 的专用(含税)给发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若提前终止合同,则按竣工结算办理。

  五、争议处理

  1.关于工程造价引起的纠纷,任何一方可向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自治区造价站进行申请处理,且应遵照执行其处理意见。

  2.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六、词语含义

  本合同中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七、合同组成文件及补充协议

  1.下列文件可视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技术标准和要求;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单价;

  (3)图纸;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代表签字(或印章)及盖单位章。

  2.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附件:

  附件1:工程量清单

  (以下无正文内容)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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