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有罪证据不足时,应退回或自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最多进行两次。若证据仍不足,可决定不起诉。
法律分析
不是,是一个月。
在审查起诉阶段,机关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有罪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构成犯罪的,应当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进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拓展延伸
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充侦查的期限原则上是固定的,一般为两个月。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可以延长的。例如,如果案件复杂度较高,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或调查相关线索,或执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延长补充侦查的期限。此外,当涉及到、恐怖主义、重大贪污等严重犯罪案件时,补充侦查的期限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延长。需要注意的是,延长补充侦查期限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并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因此,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长,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规定。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补充侦查的期限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延长,如案件复杂度较高或涉及严重犯罪等。延长补充侦查期限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并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因此,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长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