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在立案后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应在立案后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期限需扣除。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执行期限,应提前5天向本院院长或副院长申请批准延期。
法律分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限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天内提出。
拓展延伸
执行判决后的款项到手需要多长时间
执行判决后的款项到手需要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执行程序的复杂性和耗时性会对时间产生影响。如果涉及的案件复杂,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执行程序。其次,执行程序的进行还受到的工作效率和负荷的影响。如果工作繁忙,可能会延长执行时间。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判决,可能需要采取更多的强制措施,进一步延长时间。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范围。建议您与律师或联系,了解具体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执行判决后的款项到手时间长短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执行程序的复杂性、效率和被执行人的配合程度等。无法给出具体时间范围。建议咨询律师或,了解具体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以获得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